1.考生不得同时填报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2.填报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传统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如同时填报两类院校,则志愿无效。
3.考生填报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时,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填报。
4.前期未填报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但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或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5.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方才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6.考生填报院校志愿的其它有关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17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册)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7.考生务必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院校的报考要求和录取规则等,如因考生未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而造成的相关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017年7月29日
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志愿有关规定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