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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关于招生经费问题

2017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招生经费问题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14:34:00 解决时间:2018-03-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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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招生经费问题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院校每录取1名新生须向我院缴纳网上录取费30元,该项费用不得向考生收取。为了能够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考生名册,请各院校务必在录取后15天内按照实际录取数将录取费汇至我院。汇款时请注明普高录取费及汇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云南路支行

行号:

附件:1.江苏省2017年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院校每录取1名新生须向我院缴纳网上录取费30元,该项费用不得向考生收取。为了能够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考生名册,请各院校务必在录取后15天内按照实际录取数将录取费汇至我院。汇款时请注明普高录取费及汇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云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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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2017年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院校每录取1名新生须向我院缴纳网上录取费30元,该项费用不得向考生收取。为了能够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考生名册,请各院校务必在录取后15天内按照实际录取数将录取费汇至我院。汇款时请注明普高录取费及汇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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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2017年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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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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