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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录取体制

2017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录取体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04:36:00 解决时间:2018-03-27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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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 2018-03-27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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