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移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单招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职院校如需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须提交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凡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的院校和专业学习。
(四)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须凭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请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中学,并配合试点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2017年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普高科。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235971,传真:025-83235971,电子邮箱:jsgkzcrx@***。
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4月24日
请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中学,并配合试点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2017年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普高科。邮政编码:210024,联系电话:025-83235971,传真:025-83235971,电子邮箱:jsgkzcrx@***。
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