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拟录取考生(含“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须参加所在学科(专业)的复试,复试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部分考生还需加试。
(一)笔试
1.笔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目录。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150分(含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计30分)。复试科目为专业英语的学科(专业)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
2.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其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素质和能力。
3.各单位负责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A、B卷)和阅卷工作。阅卷采用封闭式集中阅卷,考试纪律要求与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纪律相同。
(二)面试
面试分为外语听力、口语面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评分。该部分满分为20分。
2.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素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综合面试过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具体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该部分满分为150分。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且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备查。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指具有大学本科以下学历者,除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院校2017年的毕业生外,其他在2017年9月1日之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均视为同等学力)、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除外)须加试本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则取消复试资格。
(四)其他
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每人只有一次复试机会。全日制专业学位复试成绩达到要求但因计划不足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向生源不足的相同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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