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实践技能考核(150分)、综合素质面试(150分)两部分。
1.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实践技能考核按学校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笔试试卷要有具体的评分标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考前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2.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外语能力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综合能力、逻辑思维、思想品德、语言表达等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其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根据本专业领域的特点制定。面试要有较详细的提纲和评分标准,并在《江苏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加试
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我校还要求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出具政治审查情况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政审)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五)入学总成绩计算
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2017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