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各招生领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领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
3.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生源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都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复试管理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将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公布相应的咨询及申诉电话、邮箱等,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领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专业领域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咨询及申诉电话:0519-86953051、86953052,邮箱:tctjw@***.cn。
2017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回避、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