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所有一志愿考生须参加本次体检。调剂考生如在原一志愿单位参加过体检或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的,可以不参加本次体检,但须在3月31日前将相关体检报告快递至研究生处(快递仅接受EMS,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处,邮编:213001,联系电话:0519-86953093。邮寄后,请三天内电话联系确认,以实际收到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3.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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