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献身海警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学业条件: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并应征入伍,2016年9月退出现役的也视同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条件: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下。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四)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男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范围;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的(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在本科就读期间通过辅修取得双学士学位且主修、辅修专业均在海警接收范围内的毕业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以及省部属重点院校优势学科的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和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优先接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大专生中,取得甲类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2017年江苏海警总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