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
综合面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6=A
②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合面试成绩)
×0.15
1
后综合成绩=A+B。
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我所将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项目时间专 业地点 报到3月24日哲学哲学所办公室心理测试8:00-17:00(齐鲁大楼五楼) 专业课程笔试3月25日 60120 8:00-10:00哲学 (总理楼) 外语能力测试3月25日哲学 10:10-12:30哲学所会议室 哲学所资料室 专业知识与综合 (齐鲁大楼五楼)素质面试3月25日哲学 政审 10:10-12:30 加试科目一3月25日 14:00-16:00哲学4523 加试科目二3月25日 16:10-18:10哲学4523 联系人:侯有德 0743-8565376(办)
哲学研究所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