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
课笔试占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1)初试总成绩÷5×0.6=A;
(2)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
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15;
综合成绩=A+B。
2.录取
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我院将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2017年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成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