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管理学院12
012财经学院13
013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13
015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14
016化学化工学院14
017医学院14
江苏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科目参考书16
江苏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8
江苏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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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考地点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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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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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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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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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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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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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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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其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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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芜湖市地区卫校 | 2 | -- |
生物工程 | 武汉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 -- | -- |
生物工程 | 沈阳市化工学校 | 四年 | -- |
生物工程 | 郑州华信学院 | -- | -- |
生物工程 | 河南机电学校 | -- | -- |
生物工程 |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 2 | -- |
2017年江苏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及目录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11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