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我院确定教育部划定的“2017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法学、学术型、B类考生),为复试控制分数线(具体名单见研究生处、学院网站)。按照1:
1.6 确定复试人数。
研究生处、学院公示复试人员名单之后,本院研究生办电话通知考生带齐有关材料于3月
25日上午8:00至下午15:00到校参加复试。报到地点: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第
一教学楼6楼),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由学院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元/生的标准统一收取复试费,
同时出具复试通知单(准考证),学院于考生复试报到完成后将收取的复试费和名单送交学校
财务处,并通知需要收费单据的考生可于复试结束后到财务处领取。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 初试时的准考证;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其能正常毕业)及成绩单;
⑤考生工作单位开具的政审材料(应届生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
三、复试时间、项目及程序
1.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由本学院组织实施。同等学力、非全日制考生必须进行专业课加试。政审面试由党总支负责(参见下表)。
2.综合面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学院组织进行。要有录音记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3.设专业面试室和考生休息室。专业面试考场为学院会议室(1601)。复试小组成员担任复试考官,组长为主考。
4.考生按抽签顺序先进行综合复试。
四、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1.外语能力测试,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复试小组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2.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
100分。学院复试小组对笔试试题保密负责。笔试答卷须密封评卷,评卷教师应在答卷上签名,对评卷质量负责。笔试试题和答卷须保存3年备查。
同等学力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均须加试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复试笔试科目、加试科目须严格按照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科目执行。
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考察方法见心理中心下发的《2017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实施方案》。
五、复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1)初试总成绩÷5×0.6=A;
(2)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成绩×0.15;
综合成绩=A+B。
(二)录取原则
1.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2.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
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
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3.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2017年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