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择优录取。院复试领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吉首大学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行拟录取,严格按照
综合成绩排名拟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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