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17号)精神,各年级组织需要贷款的学生积极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2017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学校审核、教育厅审核等工作仍需通过“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进行。
2、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是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江苏籍非毕业班学生,或持有江苏省“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学生。各年级要严格把关,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审核,各年级须承担相应责任。学院在确定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时,应严格控制在学费和住宿费总标准之内,本科生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高不超过12000元,且需取整至百位,如6500元。
3、各年级5月19日前组织申请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n/),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续贷申明填写要求见附件2(首次贷款的学生无此要求)。
4、所有申请贷款的学生均需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该表中所有内容均需填写,不得缺少;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各年级务必先登录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在明确信息采集表具体填写要求后,再组织学生填写)并提交给学院,由学院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
5、5月19日前,各年级完成信息采集表信息录入和省资助业务系统上报工作(纸质信息采集表各年级存档),以便学院及时审核并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院将所有贷款学生信息通过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院在系统中生成并打印江苏省籍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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