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拟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考生名单(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A类项目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附件。
2.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以及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规定,确定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名单,分为优秀、合格I类、合格II类三个等级。我校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及公示,并与认定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优秀类:对我校确定拟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考生,若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第一专业。
合格I类: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该类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突出的A类和B类项目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合格II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
3.说明:(1)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2)合格I类和合格II类指定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答案来源于:2017年江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程
2017年江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程资格认定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