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监察,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监督制度
为严肃复试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须加大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全面负责督察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
督查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537-3616012。
咨询及申诉。联系人:王书福,电话:0537-3616223,yjsc0537@***,联系地址:济宁市荷花路16号,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邮编:272067。
(三)信息公示制度
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破格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复试期间须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017年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