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设立报名点。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4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所在乡镇(街道)报名,并填写《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考生登记表》。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对报考人员信息逐人逐项进行核实,对报考资格认真审查把关,同时征求纪检、信访、卫计、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审查把关后,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登记表和统计表(一式二份)、考生政审表及考生照片统一报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7月10日至7月31日。
2、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落实考务工作,考生在所在县(市、区)考点考试(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考生在任城区考点考试,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生在嘉祥县考点考试)。各考点不得设大考场,每考场多30名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课基础知识和“三农”工作基本政策、村级事务基本知识。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加10分、5分录取(兼职的按村党组织书记加分),考试时间为8月5日上午9:00-11:30。
3、组织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分配给本地的拟招生人数,由市委组织部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分为实地考察和组织面谈两种形式。
4、确定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谈成绩占30%,确定考生综合成绩。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组织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数量,按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检标准》进行体检。8月18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结果、考生政审表上报市委组织部。
6、确定录取人员。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影响录取的情况下,发放录取通知书。
7、学员入学。被录取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现任村“两委”成员,入学时不转党、团组织关系,由基层党委、团委出具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信,参加学校党、团组织活动;其他人员,入学时转党、团组织关系。所有学员均不迁移户籍。学员入学时,与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签订就读协议。
咨询电话: 2032578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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