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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09:53:00 解决时间:2018-03-26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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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研究生教育分管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财务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代表组成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负责制定评审办法,制定分配方案,统筹协调学校评审工作,裁决申诉等。

  ??????????? 2018-03-26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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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研究生工作分管院领导、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初评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国家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1.参评对象: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MBA学生)。2.奖励标准:按照国家下达的奖励名额评选。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3.评审办法:具体见《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参评学年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当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参评学年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当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提供不实申请信息或瞒报信息的;2.课程考核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4.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5.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6.其他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行为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学业奖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1.参评对象:学业成绩良好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有国家政策性支持的研究生。2.奖励标准及比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例30%40%≤30%标准18000元/生/学年15000元/生/学年12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例30%40%≤(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专项奖学金
(四)专项奖学金1.学校自筹资金设立专项奖学金,具体要求按照相关办法执行。2.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将按照出资人意愿和规定的条件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奖助内容
五、奖助内容(一)国家奖学金1.参评对象: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MBA学生)。2.奖励标准:按照国家下达的奖励名额评选。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3.评审办法:具体见《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和教育发展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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