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评对象: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MBA学生)。
2. 奖励标准:按照国家下达的奖励名额评选。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
3. 评审办法:具体见《江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国家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