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背景及申请对象
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奖学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2005年设立,面向海外,资助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华侨华人到我校攻读华文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
(二)申请方法
申请人通过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使领馆委托的单位申请。申请人须与当地华侨华人社团或学校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所在国从事华文教育工作至少5年以上。
(三)奖学金内容
奖学金包括四年学费及住宿费、每年5000元人民币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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