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优录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协议书》,明确进校后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2017年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监督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