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答案来源于: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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