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1.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摄影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内由我校实施专业考试,根据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和表演方向)专业由我校实施专业考试,根据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017年济南大学本科艺术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