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依据国家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017年吉林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