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补、减、缓”的资助体系,一方面,通过奖励制度肯定学生的个人价值,激励学生奋发进取;另一方面,通过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措施,为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成才。
(一)奖学校设立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500元/人,评定比例为2.5%;二等奖300元/人,评定比例为5%;三等奖学金100元/人,评定比例为12.5%。
(二)助学校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可获得每月200-400元不等的资助,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三)补包括各级部门设立的各种临时补助,如“临时价格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按各自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的临时困难补助按50元/人(年)的标准核定,由学生工作处掌握使用。
(四)减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学生、烈士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五)缓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实行学费缓交政策。
2017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