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学生人数达30人以上方可开班。
(二)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错开时间安排上课。
(三)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的学习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如学生未能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满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不延长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学习时间。
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开展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招生教学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