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的全面工作;各学院(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依据本办法研究制定复试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复试工作,负责审定本培养单位的复试结果。
2.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一个或若干复试小组,每小组一般由5位专职教师组成,由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复试的相关工作。同时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复试记录要保留三年。培养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能客观公正做好复试工作的教师和人员参加复试。
3.负责组织本专业课(笔试)试题的命题、专业课综合面试试题的命题、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试题的命题工作。
4.负责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坚决防止个别人员干预复试录取结果。
2017年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