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市直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及普通中专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市直中学、普通中专、民办学校:
根据今年市直各类考生中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及市直一般高中招生计划,经市中招办测算,并报市中招委中招委研究确定,现将2017年市直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及普通中专录取办法予以公布:
一、市直一般高中低录取控制线为405分。
二、由于考生填报志愿相对集中,部分一般高中实际录取线高于低录取控制线:
1.九江外国语学校录取分数线为483分。
2.市六中录取分数线为437分。
三、凡已上一般高中低录取控制线因志愿填报原因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30日前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的一般高中(市四中、市七中、金安高级中学)办理补报申请,7月31日市中招办将根据申请按缺额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四、凡愿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可向相关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民办学校录取后,凭学生录取花名册及家长申请由学校统一于8月15日前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五、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2017年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17〕3号)规定,所有非师范定向类高职院校和参与平行志愿录取的普通中专学校全部由省教育考试院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计算机投档录取。凡未录取到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学生,可在8月14日-18日,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补填非师范定向类的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志愿。如考生在4月份已经填报了志愿,也可在原填志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未进行修改的,以4月份填报的志愿为准。未申请加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普通中专学校仍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
六、按照《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7〕2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市直一般高中接市中招办录取名单后应及时通知已被录取的学生在报到期限内到校报名,报到期限为7月28日、29日、30日三天时间,以便于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违反规定跨市(县、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等违规行为招收的学生,不能进入全省统一录取库,因违规招生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责任人负责。
九江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实习编辑: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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