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我校第二志愿考生。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免试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申请免试入学,申请手续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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