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要求体检。
2.组织考生到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三甲医院)体检,费用由学生支付。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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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 2 | -- |
社会工作 | 安庆师范学院 | 2 | -- |
社会工作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