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
(1)3月16日起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2)3月24日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3月25日起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
2017年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报到和注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