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的工作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的监督。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cn)、荆楚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cn)、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724-2355811、2355899、2355730(兼传真)、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宣传资料、荆楚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荆楚理工学院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主要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的普通文史类、理工类考生、艺术类考生,技能高考中职生。学校2017年招生专业: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13个,涵盖理、工、农、医、文、教、管、艺等学科门类。
第五条荆楚理工学院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英文全称:JingChuUniversityof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1336。学校法人代表:谭晓明。
第六条学校位于两江经济带(长江、汉江)重要节点城市、素有“荆楚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门市,坐落在荆门市中心城区白龙山。学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邮政编码:448000。
第七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九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愿投档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cn)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答案来源于:2017年荆楚理工学院普通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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