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招生原则,考生必须属于招生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
(二)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要达到2017年我区高职高专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
(三)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标准体检合格,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7年贺州学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招生对象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