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6、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
7、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同一专业内调剂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复试低分数线),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以上7个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
(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生源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20%)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优质生源调剂专项计划”不受此限”)。
2、生源不足或不饱和(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20%)的招生专业可接收校内或校外调剂,但参加复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3、学术型专业之间的调剂原则上需在相同或相近的一级学科下进行。从学术型专业(或专业学位)调剂到专业学位,原则上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的专业领域需相同或相近。
4、各单位应在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三)优质生源调剂专项计划
为提高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学校今年继续设立“优质生源调剂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200人左右,主要用于在我校生源充足(即上国家线生源人数与招生计划人数之比≧100%)的专业中调剂接收校外优质生源,根据报名和复试情况,统筹考虑校内外生源结构、一流学科建设等因素择优录取。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第一志愿报考华中师范大学以外的单位;
2、符合上述(一)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3、考生须为国家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不含其所属分校、独立学院等,具体以我校“优质生源调剂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所列学校为准,下同)全日制本科应
(往)届毕业生,且报考国家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
4、本计划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考生。
该调剂专项计划的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先在我校“优质生源调剂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各单位(所、中心、研究院)审核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还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程序,否则调剂无效。
(四)分类调剂流程
1、校内跨单位调剂
①校内考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考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经调出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研究生秘书老师签字、盖章同意后,将申请表交调入单位;
②调入单位负责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调入单位组织的复试。
③经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各单位按照学校时间安排通知考生登录校内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信息。
④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统一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2、一志愿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到我校
①各单位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上发布接收校外调剂生源的专业及缺额,接收一志愿报考外校考生报名。
②各单位负责对报名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发送复试通知,参加由招生单位组织的统一复试。
③经复试拟录取的外校调剂考生名单由各单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拟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到外校
初试成绩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需调剂到外校,请自行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上线考生调剂至外校申请表》,到报考单位(学院、中心、所)登记,签署意见并盖章。过国家线而未过我校分数线的考生不需要到报考单位登记。
3月17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n;教育网网址:http://yz.***)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我校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招生单位、专业及人数将同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陆续公布,请符合条件考生及时关注我校调剂信息,及时向相关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咨询。
校内外调剂申请所需的各类表格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