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下载附件中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普通定向考生适用)》,一式五份(若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相同,则本协议一式四份),先将空白处填好,由考生签字、用人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10日前寄(送)至各招生学院,然后由各招生学院统一交研招办。我校集中审核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其余将于6月上旬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考生本人留持一份,其余由考生交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须为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录取信息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亲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定向合同”,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