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调人事档案。
请该类考生于 5月 10日 前将人事档案调入录取学院(应届生档案可推迟到新生报到时调入录取学院,但需向录取学院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档案缓调证明)。单考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不转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调档函由各学院加盖公章后(寄)发放给考生,如未收到调档函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人事档案”,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学院。因工作需要,请各位考生将档案直接寄至各招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