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合同(协议书)。
(一)普通定向考生
请下载附件中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普通定向考生适用)》,一式五份(若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相同,则本协议一式四份),先将空白处填好,由考生签字、用人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10日前寄(送)至各招生学院,然后由各招生学院统一交研招办。我校集中审核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其余将于6月上旬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考生本人留持一份,其余由考生交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须为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录取信息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亲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定向合同”,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学院。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考生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请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和丁方签字盖章,并于 5月 12日 前将其中的两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请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6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签字盖章,并于5月12日前将其中的两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可转入我校,寄送方式参见本通知第一条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寄送相关要求。
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邮编:430079,联系电话:027-67861488。(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少骨计划硕士生定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