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体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考风考纪监督员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2.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监督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