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考试以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入围合格资格,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在学院。
4.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费。
5.本简章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自主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