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院系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和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