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10月8日前),网上缴费,按学院《推免生招生简单》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严格按照本院《接收推免生简单》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学院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学院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
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它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它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程序要求时间申请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扫描、打印或复印件,均需转换成PDF格式)。①攻读学位研究计划。②本科期间前6个学期的成绩单原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④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参加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⑤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2、网上缴费10月8日前复试1、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查考生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报名后3日内2、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若确认复试,则进入复试程序;若未确认复试,经电话确认放弃者,撤销该生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2日内3、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参加面试(根据考生情况,采取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10月15日左右录取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名单,发出待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复试结束后3日内2、考生确认是否同意待录取,若同意,将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按程序上报学校进行网上公示。若不同意待录取,经电话确认后,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10月25日前3、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录检工作,政审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2017年6月
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复试、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