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请于2016年10月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PDF版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所有材料一律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本所不再接收其它任何方式推送的材料。
相关材料主要如下:免推生所在专业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的总排名表、相关科研成果(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文学创作,专利等)、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等。
2.本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本所《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本所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本所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本所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历史研究所主页(http://history.***.cn/)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地域分布确定复试形式等,并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5.历史所复试时间在2016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之间。
6.本所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免推生名单,在2016年10月18日24:00点之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
7.考生接到历史所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本所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历史研究所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