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环境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2天),网上缴费,通过该系统提交材料电子版:本科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以及推免复试档案,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医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2.环境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严格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将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9月28日至10月15日,10月15日至10月25日为第二批补录时间。复试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形式:以考生提供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主,面试为辅的形式,面试形式可以为实地到校面试或者远程录像。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学院简章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环境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硕士学位和直接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