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建队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分项目排序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1)统考录取
①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21人。
(2)单招录取
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优异,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14人。
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优异,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14人。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4.我校将于3月中旬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幅度。5月中旬向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寄发《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通知书回执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5.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招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