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认真阅读本文件,即本学院的《2017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符合条件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尽早填报),网上缴费,并网上随《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一起提交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个人志愿说明。请在个人志愿说明中陈述,个人所希望报考的类别即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个人所希望报考的研究方向,是否有希望的导师,是否愿意接受不同导师之间的调剂,是否愿意接受研究方向之间的调剂等相关内容。本学院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请希望报考本学院的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
2.本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本学院按照本文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随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定时查看研招网的复试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复试通知随考生报名情况随时发出,建议考生尽早报名。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因第一批复试时间较早,建议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立即确认同意复试,以避免错过第一次复试时间。
4.复试时间及形式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将分一批或两批复试,复试名额原则上为招生名额的1.2倍。
第一批复试报到时间9月30日上午8:30开始,电气学院研究生科(西二楼217);9月30日下午2:30考生到各系(所、中心)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地点另行通知。对已及时报名并确认参加复试,因交通困难,无法按时参加第一批面试的,可向系所负责人申请远程面试。
第二批复试时间10月10日下午2:00,电气学院研究生科(西二楼217)。第二批面试不设远程面试,所有考生必须到现场参加面试。第二批面试将根据第一批招生复试情况酌情考虑是否进行,如果第一批免试招生指标已经完成将取消第二批复试。
因第一次复试时间较早,请有意参加第一次复试的考生尽早报名,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提前做好交通安排,以免受到“十一”交通高峰影响。
六、 培养工作
被我学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5.复试
同意参加本学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要求复试,进行综合面试。复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各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综合面试成绩由学院复试小组根据推免生在本科阶段的综合成绩、排名百分比、教育背景、外语水平、课外科技活动、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综合能力、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报本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6.录取原则与待录取通知
录取原则:考生报名时的原有成绩等材料,作为考生的报名资格,并计入复试成绩。录取以复试成绩为唯一依据。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上报复试成绩。
7.考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本学院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具体见研究生院规定。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学校及本学院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待遇。
六、 学费与奖助学金
我院研究生学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
我院研究生学费2015年标准为硕士生8000元,博士生10000元。
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等等。
我院免试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均可以享受10000元的学业奖学金,此后每年可继续获评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8000元两档。直博生享受博士生的奖助学金待遇,即每年可获学业奖学金10000元。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年级低9600元/年,二年级及以上低12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年级低7200元/年,二年级及以上9600元/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年级低32400元/年,二年级及以上36000元/年。此外,导师还会根据科研状况给予学生一定额度的科研补助。
同时,研究生就读期间还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校各类人民奖学金的评选,此外我院因学生培养质量优秀,还获得了大量的社会奖学金,2011、2012、2013、2014年、2015年学院争取的社会奖学金分别达到了103.8万元、102.2万元、126.1万元、128.9万元、131.65万元。以上这些奖助学金可以保障同学们研究生学习期间生活无忧。
七、 就业去向
我院毕业研究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和各类用人单位好评,研究生就业供不应求,每年的就业率都在99%以上。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学院分别组织了电气专场招聘会112场、102场、108场、103场。经统计,我院75%以上的学生在本院组织的专场招聘会上签约,基本上保障了同学们足不出院就能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就业去向方面,我院近年约有60%左右的学生在电网公司就业,其余学生主要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电气装备制造重点企业等单位就业。
八、服务与信息提供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电话:027-87543035
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推免申请、复试、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