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115分(含)以上。(我校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计分成绩9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德育类: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事迹或表现(由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全国赛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决赛三等奖(含)以上。
(3)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5)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3.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
考生报名时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绩为准,“综合成绩”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以考生在当年三位一体录取前所得成绩为准。
2017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