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请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询(网址http://grs.***.cn/Art/Art_15/Art_15_2980.aspx)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总分和单科分数均须达到我校各招生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低于调入专业要求的,复试应通过加试考核。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调入专业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满足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我校调剂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二)调剂生挑选原则
需要调剂生学院须严格依照2017年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学校与专业、本科毕业学校与专业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需要调剂生学院须严格依照2017年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学校与专业、本科毕业学校与专业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需要调剂生学院须严格依照2017年调剂基本条件,并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学校与专业、本科毕业学校与专业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选定调剂考生。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3月17日开通后,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公布调剂缺额信息,展开调剂工作。
2.请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需要调剂生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照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剂生挑选原则,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规定时间(一般48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申请,原则上分批挑选,调满为止。
6.提醒考生:在调剂、复试、录取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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