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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招生复试招生录取原则与顺序如下

2017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补充说明招生录取原则与顺序如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18:11:00 解决时间:2018-03-27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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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录取原则与顺序如下:

(1)学术型与专硕型分开,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一志愿与调剂生分开,一志愿优先。所有考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一志愿学术型考生复试考核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能录取者,按本人意愿留在学术类别中按综合成绩排队等候补录机会(若拟录取学生有不接受录取,或是后期指标有增加),或按本人意愿转为专硕型调剂生。

(3)一志愿专硕型考生复试考核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剩余招生指标,调剂考生(含学术转专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能录取者,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候补录机会(若拟录取学生有不接受录取,或是后期指标有增加)。

(4)若非全日制专硕录取名额不足时,上述学硕、全日制专硕未能录取者,按学生本人意愿可转为非全日制专硕调剂生,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上述内容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17年3月16日

  ??????????? 2018-03-27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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