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函,请考生在待录取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5月10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须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见附件1),并在5月10日前按调档函上地址寄往或送达待录取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3)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没有按时寄达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还原单位。
注:人事档案寄送请务必按档案寄送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及时。
2017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待录取全日制考生调取人事档案调档时间类似问题答案